我所胡铭律师接受新华日报记者采访——知识产权之“最好的保护就是预防”

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12-24

作者:

胡铭

来源:

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

      赵树宪老师系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绒花制作技艺”传承人,多年来潜心研究绒花的设计、创作、制作,并结合时代的发展将绒花制作技艺这一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继续传承与发扬。其传统精美的制作工艺、深厚的文化内涵、祥和祝福的寓意深受人们的喜爱。其本人多次接受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媒体,以及湖南卫视、深圳卫视、南京日报、扬子晚报等数家地方媒体的采访报道。赵树宪老师还多次与国际顶级奢侈品牌合作,中国元素由此融入国际时尚。“绒花”尤其是“南京绒花”这一名称还具有强烈的“南京”地域特征,俨然已成为南京的特色名片。

      但是,赵树宪老师作为一名传统的手艺人,其设计的绒花样式经常被他人仿制,尤其是赵老师受一部国产古装剧的邀请,为其影视剧中主要人物设计、创作、制作的绒花饰品,在此影视剧火爆后其剧中主要人物所佩戴的绒花饰品更是被他人大肆仿制。赵树宪老师前往南京市秦淮区知识产权局、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秦淮区分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南京市秦淮区知识产权局、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秦淮区分中心在接到赵树宪老师的咨询后,邀请相关机关、单位以及专业人员,共同组织多次专题会议,组织人员前往赵树宪老师工作室,深入了解相关情况,解答、宣传、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了解到赵树宪老师从未办理相关的权属登记的情况下,联系秦淮区分中心知识产权维权联盟的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律师为其提供具体的法律帮助。

                                                            图为新华日报刊登报道

      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指派胡铭律师具体负责此案。胡铭律师多次与赵树宪老师联系沟通,全面细致的了解具体情况,尤其是赵树宪老师设计、创作绒花的完成时间;首次发表的时间、地点、背景;绒花设计、创作的背景来源;宣传、销售的渠道等前期基本信息。向赵树宪老师提出对相关知识产权前期的保护、后期的维权应采用何种方式方法及流程、步骤的具体方案。指导、协助赵树宪老师对于其自行设计、创作、制作的绒花办理著作权登记手续,取得相关的美术作品登记证书;对于涉嫌侵害赵树宪老师著作权的侵权行为采用法律所认可的科技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就涉嫌侵害赵树宪老师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法院认定,赵树宪老师在传统的基础上进行了个性化的创作而形成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被控侵权商品从各种元素的相对大小、相对位置、排列布局、整体形态、视觉效果、色彩处理等方面来判断,与赵老师作品存在实质性相似,构成侵权。但是被告公司的侵权行为依然没有停止,对被控侵权商品的颜色、细节调整后再次在市面上销售。赵树宪带着美术作品登记证书再次诉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经过一轮轮细致比对,法院认定被告公司侵权,考虑到被告公司是第二次侵权,主观恶意明显,这次判决大幅提高赔偿额度,被告公司承担停止侵权、赔偿12万元等法律责任。此案例入选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至此,为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绒花制作技艺”传承人赵树宪老师依法维护其知识产权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获得了赵树宪老师的肯定,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这两年,赵树宪老师对版权有了更清晰的认知,他为每件绒花作品都申请著作权登记,胡铭律师也成了他的法律顾问,帮他审核合同、识别陷阱。

      “最好的保护就是预防。”胡铭律师说,不少非遗传承人知识产权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淡薄,自己设计、创作的美术作品从未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导致维权时证据资料匮乏,甚至无法公证取证。我国关于作品登记遵循自愿原则,胡铭律师建议作者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尽快进行登记,并完整保留作品创作底稿、创作完成时间、首次发表的方式时间等材料,为今后打击侵权行为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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